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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时间:2023-05-07 12:10:32    来源:法务网

一、

遗产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能继承遗产;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如果是按照遗嘱继承的,遗嘱约定的继承人能继承遗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

指定继承法律如何指定遗产继承人

法律上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继承人。

找法网提醒,《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

继承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以下权利及义务: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得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哪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

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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